什么情况下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问:什么情况下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答: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提交原审查机关重新审查:(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