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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活动

问: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活动?

答: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修建妨碍行洪的围堤、围墙、阻水道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二)弃置矿渣、石渣、煤灰、垃圾、泥土等;(三)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