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昭化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办事指南之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 社保补贴办事指南有哪些内容

问:昭化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办事指南之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 社保补贴办事指南有哪些内容?

答:

一、基本信息

申报时间

长期

责任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0839-8725253 0839-8724785

申报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申报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支持标准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政策依据

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2.《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22号)

三、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惠企政策兑现专窗申请→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政府网站公示→资金兑现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广元市昭化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汇总表

惠企窗口或人社局窗口领取

必要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五条 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

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五条 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3

广元市昭化区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名单、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费明细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名单申请人自备;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费明细来源于人社局

必要

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4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申请人自备;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为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 使用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条


5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申请补贴年限汇总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 使用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条


6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 使用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条


五、办理时限:8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广元市昭化区益光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七、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