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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清单(第二批)有哪些

问: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清单(第二批)有哪些?

答:

单位名称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政策依据

有效起止

时间

牵头

部门

责任

部门

备注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1

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特经作物生产以及绿色数字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

广财农【2021】94号

长期有效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和适当的岗位补贴。

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2.《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22号)

长期有效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围绕特色产业、非遗等建立就业帮扶工坊,对带动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且每人年内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

2022年1月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