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累计扣满记分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问:违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累计扣满记分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答:《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记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客货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