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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问: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当按照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停车场(点)内规范停放。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鼓励新技术、智能化停车场建设,推行分时分段停车计费,提高公共停车场使用效率。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者应当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做好车辆投放日常维护、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废弃车辆回收等工作,采取技术手段引导车辆租赁人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互联网车辆租赁人不得随意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