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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人养老金时,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问:缴纳个人养老金时,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存信息,经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汇总登记后,形成缴费凭证(即扣除凭证)。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和商业银行等渠道获取缴费凭证,使用税务部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描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生成扣除信息,在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个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扣除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或者将纸质缴费凭证提供给单位,在单位发工资时享受个人养老金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一次性填报全年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由于个人缴费信息归集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存在个人缴费凭证生成晚于单位扣缴申报时间的情况,对于未在缴费当月的工资薪金里扣除的,可延后至当年剩余月份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累计扣除,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