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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问: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1.本人应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申请标准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