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对于未对货物采取足够安全防护措施便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货车,应当如何处理

问:对于未对货物采取足够安全防护措施便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货车,应当如何处理?

答:依据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可依据本规定第六十四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