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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

问:《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九条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渡口安全管理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水务部门依法查处渔业船舶非法载客渡运行为,查处在渡运水域内的捕捞、养殖等行为;

(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加强学生渡运安全教育;
(四)公安机关依法负责渡口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妨害公共安全和渡运秩序、破坏渡口设施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