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
问:《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八条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航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一)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落实渡口安全生产与管理制度;
(二)负责渡船的检验、登记和渡船船员适任证书、证件的核发;
(三)开展渡口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渡口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四)开展渡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取证,按照规定作出决定或者提出调查处理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渡口管理的行业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