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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应如何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

问:行业主管部门应如何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 

答:根据《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行为进行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装完善货物装载计重设备、监控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