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问: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答:根据《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合法装载宣传教育,与装载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签订《禁止超载装载安全责任书》,与其他货运车辆签订《禁止超限装载安全责任书》,并督促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监控措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对违法装载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内部巡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