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个人或单位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为受到哪些处罚

问:个人或单位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为受到哪些处罚?

答:根据《公路法》第八十三条 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

  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