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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对公共绿地(带)及行道树应当采取拦土、遮盖措施,防治裸土流失或扬散。

公共绿地(带)、行道树及其附属设施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绿地(带)损坏、行道树缺株、枯死的,应当及时补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