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问: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拴挂犬牌;
(三)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