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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问: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构建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奖惩、全面覆盖。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