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行政诉讼审判人员行为的监督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行政诉讼审判人员行为的监督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的违法行为(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商业秘密护着个人隐私;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办理案件的等)且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