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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问: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多少日前告知原许可或者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答: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或者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