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的性质是什么 |
问:档案馆的性质是什么?答: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档案馆属于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我国多数档案馆是统一保管党和政府机关档案的管理部门,所以它既是党的机构,又是国家机构。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有些是有机密性的。档案馆又具有机... |
在市中医院看的病,拿的中药药方,可家离那太远,如果到县中医院他们可以给配药吗 |
在市中医院看的病,拿的中药药方,可家离那太远,如果到县中医院他们可以给配药吗?答:不可以,医院的药方只限用在本医院。 |
如何理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
问:如何理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答:所谓统一领导,就是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制定统一档案法规和业务标准,提出统一的方针政策,实行统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谓分级管理,是指全国档案工作由各级档案事业管理机关分层负责地进行管理。 |
档案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
问:档案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答:档案工作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上说,是指档案事业所包括的档案馆工作、档案室工作、档案事业管理工作、档案教育、档案科学研究和出版工作等。狭义上说,是指档案室和档案馆所从事档案业务工作,即用科学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的工作。 |
请问职业资格首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问:请问职业资格首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二) 身份证复印件;(三)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
剑阁县伯满南山民宿有多少间客房和床位 |
剑阁县伯满南山民宿有8间客房、10个床位。 |
依据《档案法》规定公民能向社会公布属于个人的档案吗 |
问:依据《档案法》规定,公民能向社会公布属于个人的档案吗?答:依据《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违反档案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
问:违反档案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哪些行为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 |
问: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哪些行为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答: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 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记者证或者擅自制 作、发放、销售采访证件... |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一 |
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答: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日-12月25日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除新生儿和就业关系变更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