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吗 |
问:孙子女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吗?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什么是遗产 |
问:什么是遗产?答: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什么是代位继承 |
问:什么是代位继承?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
问: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答:(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 |
离婚后发现漏分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
问:离婚后发现漏分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答: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
夫妻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
问:夫妻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子女能否申请确认亲子关系 |
问:子女能否申请确认亲子关系?答: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哪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哪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答:(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
问: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