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税款需要清缴吗 |
问: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税款需要清缴吗?答: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同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包括什么 |
问: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包括什么?答: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分为纳税人合并报告和纳税人分立报告两种情况,其中合并又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又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中,备案时限是多久 |
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中,备案时限是多久?答:备案时限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以实际发生投资进行备案。 |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哪里可以下载 |
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哪里可以下载?答: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附件进行下载。 |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含哪些 |
问: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含哪些?答: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含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主持、影视动画等。 |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需要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 |
问: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需要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答:可登录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或直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在省广电局行政许可权力中查找此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对资金有要求吗 |
问: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对资金有要求吗?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规定,已取消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
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新设采矿权登记 |
问: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新设采矿权登记?答: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直通部门-自然资源厅-我要办事-新设采矿权登记-提交申请材料。 |
变更采矿权生产规模事项如何办理 |
问:变更采矿权生产规模事项如何办理?答:变更生产规模作为随采矿权延续、变更事项的一种服务事项进行办理,无单独变更生产规模审批。 |
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 |
问: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答: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直通部门-自然资源厅-我要办事-采矿权变更登记-提交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