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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问: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答: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问: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答:两个月内。
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变化
问: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变化?答:除原有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证件、吊销许可证件、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增加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不得申请行政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种类;同时删除了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是否只能由公安机关来行使
问: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是否只能由公安机关来行使?答: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增加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使法律更严谨且符合实际。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问: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否可以集中行使
问: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否可以集中行使?答: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范围。
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哪些
问: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哪些?答:除第四条规定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外,在第八十四条中明确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也适用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的定义是什么
问:行政处罚的定义是什么?答: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对此作了规定,至此行政处罚有了明确的定义。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什么机关处理
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什么机关处理?答: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问: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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