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明慧
负责系统及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退役军人事务、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基层治理、招生考试、驻村帮扶、社区“双报到”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教育工作总体格局中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程(名校长工程)。负责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旺苍县教育局。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考试院、驻村帮扶工作队。
张明慧,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0月出生,四川剑阁人。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现任中共广元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元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1989.09—1992.09 四川省剑阁县剑阁中学高中学习
1992.09—1994.07 四川电大市场营销专业学习
1994.07—1994.10 待分配
1994.10—1997.02 四川省剑阁县粮食局工作(1996.02任科员,1996.06录用为干部)
1997.02—2015.08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工作(1999.12任副主任干事,2001.12任干部科副科长,2002.11任主任干事,2004.01任干部科科长,其间:2002.08—2004.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5.09-2005.11参加第21期中青班学习,2014.11参加优秀人才培养“八个一批”工程,任“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
2015.08—2022.04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书记(其间:2015.08—2017.11兼任干部科科长)
2022.04— 中共广元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元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