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唐彪)3月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已于今年3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简称《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
2020年12月,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119种药品被调入,29种药品被调出,最终目录内共有药品2800种(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药品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艾滋病、丙肝及新冠肺炎用药被纳入医保,新增PD-1、仑伐替尼等17种抗癌药。特别是在罕见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及免疫系统疾病等领域填补了许多用药空白,基本实现治疗领域全覆盖。其纳入的119种新药,通过以量换价与药企进行价格谈判,价格平均下降50.64%。
“目前,《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已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将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等12种谈判药品纳入城乡居民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