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我市获98710.14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1-07-21 来源:广元新闻网

7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了解到,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发布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表显示,我市共获得98710.14万元补助资金,其中包括中央资金44168.14万元,省级资金54542万元。各县区中,剑阁县所获补助资金最高,达到28150.34万元。

据了解,此次补助资金将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