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获悉,我市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特殊群体劳务报酬指导标准(2021试用版)》(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提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为农村特殊群体提供就近就业岗位。
根据《指导标准》,按照项目建设施工实际,细分为组织、施工、监督3个大类12个小类28个工种,逐一明确岗位具体职责任务,创新实行管理岗位人员薪酬补助制,激发项目地村“两委”干部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
结合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劳务用工成本均价及相关建筑设备租赁市场行情,设定日报酬标准。对工人自带、自用、自修专业施工机具等“人机合一岗”提高相应报酬;对 60 岁以上劳动力或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标准报酬的70-90%区间内浮动。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在实行“台账”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银行转账方式。截至10月底,我市已发放劳务报酬1556.3万元,惠及群众2473人,人均增收6000余元;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发放劳务报酬2730万元以上,占财政投入资金15.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