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川办函〔2016〕178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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