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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市主城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2021-12-02 来源:广元新闻网

我市下发《市主城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移交物业

11月30日,我市正式下发《市主城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每季度对物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履职情况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送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评分重要依据。

《意见》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好“管物业就要管垃圾分类”要求,每个小区至少要明确1名专兼人员负责小区住户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并做好信息收集、资料上报等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广元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业主微信群发布、设置宣传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住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提升分类知晓率、正确投放率。

同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服务的小区按要求规范设置分类设施,保持分类设施、引导牌外观标识清晰醒目。每个小区设置的可回收物临时暂存点,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发动住户积极参与、规范分类,引导其将可回收物有偿交售到智慧居家馆或小区可回收物临时暂存点,每季度不少于 1 次。物业企业自行选择垃圾分类服务企业或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出售,价格随行就市。

此外,各物业小区要规范建立住户生活垃圾分类交售台账,每季度对住户参与分类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台账于每季度首月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不履职、不配合甚至阻挠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企业,以及不按要求分类的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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