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汪国义 实习记者 赖霜)建议明确广场舞噪音扰民不文明行为……4月22日召开的《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对《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条款表述规范方面展开讨论, 并对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家们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民文明规范,同时赋予有关执法机关监管职责,具有可操作性。对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公民文化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我市正全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我市首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将为加快法治广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市 2021年12月17日正式启动立法工作,3月31日至4月6日,经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4月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条例(草案)》分总则、倡导与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一条。
责任编辑:张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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