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广元市“5·12”特大地震灾后专项就业援助行动方案

日期:2008-06-19 来源:广元党政网

  为使受灾劳动者尽快就业,尽早安居乐业,特制定广元市专项就业援助行动方案。

  一、援助行动主题

  “助您就业,我们在一起”。

  二、援助行动时间

  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

  三、援助行动对象

  因地震灾害失去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和失去农业收入来源的农业劳动者。

  四、援助行动目标

  援助受灾群众10万人实现就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

  五、援助行动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援助

  为受灾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1、组织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申报、登记、认定。

  2、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市城区以社区、县区以乡镇(或临时集中定居点)为单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使每位就业援助对象知晓就业援助优惠政策。

  3、实施贴近服务。通过上门指导、咨询、上街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活动,更广泛、深入、具体地宣传解答受灾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援助有关优惠政策。使受灾群众了解可从政府哪些部门获得何种帮助和如何得到帮助,做到政策明了,心中有数。

  4、加强协调。主动协调就业援助优惠政策所涉及的有关部门,使就业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扶持的渠道畅通,手续便利。

  (二)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援助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强与市内外用人单位联系,及时掌握用人信息,广泛发布,采取多种方式,将岗位信息及时免费提供给就业援助对象;对就业援助对象开展免费的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指导活动。

  1、帮助有就业愿望的就业援助对象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国家就业及灾区特殊援助政策,转变就业观念,树立不等不靠、抗灾自救、主动就业意识。

  2、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通过公告栏、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就业信息,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就业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就业岗位信息。

  3、帮助分析自身条件,确定适合自身状况的职业定位,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就业。

  4、介绍和推荐实现就业者的成功之路与就业途径,激发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主动性。

  (三)就业岗位和对接援助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和经济发达地区的联系,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开展“双定向”劳务输出,实现岗位和劳动者的对接。

  1、围绕灾后重建和企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实施以培训为龙头、产业为支撑、创业为动力、企业为载体、就业为目标的“1+4”城乡统筹就业模式。通过培训为企业恢复生产和产业发展提供满足其需要的技能人才,通过企业恢复生产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围绕灾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因灾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需求,大力推进实施“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参保-维权”“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进一步建立劳动力储备、农民工培训、劳务用工三大基地,与企业签订订单,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和技能鉴定,成建制地输出就业,跟踪开展参保和维权服务,促进输入地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3、加强与援助省市和提供就业岗位援助企业的紧密衔接,准确掌握岗位条件和就业援助对象情况,做到就业援助对象和岗位全方位对接,实现输入单位和输出人员的“双定向”劳务输出。

  4、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总体安排,开发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资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及时将就业援助对象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按规定落实岗位补助和社保补贴政策。

  5、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支持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扶持政策。

  (四)技能培训援助

  按照“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原则,为有就业愿望、有培训要求的就业援助对象提供适应其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1、选择有需求、且适合就业援助对象从事的职业、工种,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或其他方式确立技能培训项目。

  2、为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人员提供至少一次免费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

  3、根据培训对象的要求,在输出地或输入地开展和参加培训。对培训上岗后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务工人员,由培训单位负责招回培训。

  4、实现培训合格率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以上,做到培训需求、实施培训、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五)基本生活保障援助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的功能,做好参保单位恢复重建期间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1、对就业援助对象逐户逐人调查、登记,切实掌握其家庭受灾情况和就业意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