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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的通告

日期:2011-03-16 来源:市民政局

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实施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市将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市民政局决定自4月1日起,开展实施殡葬关怀行动,减免重点服务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享受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重点优抚对象。
  二、救助范围:广元市本级(东坝、嘉陵、河西、雪峰、南河、上西、回龙河、杨家岩8个街道办事处;宝轮、赤化、荣山、大石、三堆、盘龙、工农、金洞、白朝、龙潭7镇3乡;广元经济开发区)。
  三、救助项目:上述行政区域内享受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由政府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其内容为:免费接运遗体、丧服、冷藏(时间24小时)、火化、骨灰盒及寄存;雪峰公墓骨灰安葬。
  四、对象认证:享受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由当地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利州区民政局核实身份、出具证明即可享受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五、本次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殡葬救助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殡葬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六、本通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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