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河道采砂开展了以“三取缔、三查处、三确保、一调处”为总体目标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整治后的121处采砂点(其中:市直管5处、利州区4处、朝天区16处、元坝区16处、苍溪县31处、剑阁县19处、旺苍县6处、青川县24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广元市水务局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苍溪县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剑阁县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旺苍县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青川县人民政府河道采砂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广元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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