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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对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作出全面调整

日期:2011-07-19 来源:苍溪县政府
    一是将水稻、玉米保险期调整为综合险、保险责任调整为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以及病虫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险金额统一为300元/亩,保险费率为7%,保费21元/亩,农户缴纳5.25元/亩。二是将育肥猪投保期调整为“六个月投保”和“年度投保”两种方式,保险金额500元/头,保险费率为5%,养殖户缴纳7.5元/头,选择“年度投保”方式的农户投保数量不低于投保时生猪存栏数的2倍。三是油菜保险金额280元/亩,保险费率5.5%,农户缴纳3.85元/亩,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保险费率6%,农户缴纳12元/头,维持2010年总体政策不变。四是马玲薯保险金额350元/亩,保险费率6%,农户缴纳5.25元/亩。五是从2011年起,农业保险机构将开展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即对本年度无赔款的种植业参保农户,保险责任期满后,由保险公司对农户自缴部分给予“金额返还”,用于抵缴该农户下年度自缴部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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