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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温馨提示极端高温天气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八注意

日期:2011-08-18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天气炎热、湿度大,适合细菌生长繁殖,及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为切实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1年夏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示广大市民夏秋季预防食物中毒八注意:

  一是在购买和挑选食品时,选择新鲜、无变质的食品,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未经动物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包括病死牲畜肉)。

  二是食物在食用前应充分清洗和浸泡。

  三是挑选海鲜及水产品,最好选食鲜活产品。

  四是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最好不要吃隔顿凉拌菜。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

  五是冰箱里存放的食物应尽快吃完,冷冻食品进食前要加热。

  六是有些细菌产生的毒素不怕高温,剩饭、剩菜经加热后仍有引起食物中毒的危险,常温下保存时间最好不超过2小时。

  七是坚持锻炼,提高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八是消灭苍蝇、蟑螂、老鼠、蚂蚁等细菌的传播媒介。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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