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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3-05-14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研究河段为嘉陵江川境段,上起嘉陵江广元铁桥,下至嘉陵江黄帽沱(四川省与重庆市交界处),全长534km。

     本项目采用航道等级:Ⅳ级;船闸级别:Ⅳ级;航道尺度:肖家河(亭子口枢纽死水位回水末端)以上:1.6×30×33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肖家河以下:1.9×50×48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航标配布:按一类航标配布;工程总占地319.91hm2,其中:永久占地289.48hm2,临时占地30.43hm2。土石方开挖总量621.87万m3(自然方,下同),回填总量为258.61万m3,表土回用26.55万m3,共产生弃方336.71万m3,根据地质勘查和测量,主体工程设计拟将挖槽、疏浚及切边滩、炸礁、拆坝土石方336.71万m3全部就近用于嘉陵江中的深凼填平(规划的抛泥区)。各抛泥区均有足够容量容纳工程弃方,且不影响航道水深。推荐方案估算工程总投资为134850.3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7480.51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议申请中央解决和地方自筹,无银行贷款。工程计划于2013年动工建设,2016年底竣工,建设工期3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对水土流失及项目沿线声环境的影响。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对项目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对嘉陵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船舶噪声交通对沿线居民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输船舶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污染影响轻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针对本工程施工对工程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对水土流失、陆生生态、水生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对外交通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等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如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调整施工及物料运输时间,减轻对航道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区洒水降尘,减轻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治理新增水土流失。营运期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到最低的程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客观反映了航运配套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出了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可行的结论。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21日,公众可在建设单位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在公示网上查看,也可向报告书编制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石西路231号附1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杨军

电    话:028-8704133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610017 

电话:028-86919803或86916839

联系邮箱: chw311@sohu.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广元市利州区、元坝区、剑阁县、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高坪区、嘉陵区、广安市武胜县境内。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项目实施不同阶段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有利影响及对可能的不利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生产或工作是否有影响?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5)其他需要反映的环保问题。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用座谈会和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环评组在广元市利州区、元坝区、剑阁县、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高坪区、嘉陵区、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召集了各县计委、国土局、气象局、统计局、城建环保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在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拟建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规模、路线走向以及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环境和沿线居民生活带来的有利影响和可能的不利影响后,听取了他们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在项目沿线向部分工作人员、沿线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受拆迁影响的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请他们自愿填写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21日。

附件: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工程概况

  嘉陵江航运开发工程是全国第一条山区河流全江梯级渠化工程,按照《四川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01~2050)》,川境内规划有14个梯级,研究河段内上石盘为拟建梯级,亭子口、苍溪、沙溪、凤仪为在建或基本建成梯级,其余梯级均已建成,渠化工程已接近尾声。嘉陵江研究河段未建梯级之前共有各类碍航滩险约180个,梯级渠化工程完成后滩险数量减少到仅48个,梯级渠化工程对嘉陵江滩多、水浅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起到巨大作用。但是由于各时期开发项目其开发目的的侧重点不同,特别是早期开发的梯级将航运目的摆在较次要的位置,航运功能考虑比较弱,便形成了各航运梯级以正常挡水位衔接的格局,梯级建成后电站泄水发电,水位消落,在库尾出现变动回水段,变动回水段仍存在的滩险无法达到设计航道尺度标准。另外,由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航运规划报告》(2009年修订)对原规划的嘉陵江梯级进行了调整,亭子口枢纽上游直接修建上石盘枢纽,使枢纽间水位不能衔接,由于亭子口梯级其水位落差达20m,致使其库尾的变动回水段长达28km,航道条件相当差。为了使渠化工程更完善,故在各枢纽库尾变动回水区河段采取必要的整治措施使航道满足设计通航标准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航运配套工程(支持保障系统等方面建设)是内河航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内河航运现代化的重要前提。配套工程(支持保障系统等方面建设)包括通信、助导航标志和航道管理维护设备(施)、水上安全监控救助力量、港航信息管理系统等部分。但是嘉陵江研究河段配套工程建设几乎没有,故必须建设相应与嘉陵江航道等级相匹配的配套工程,才能使嘉陵江通航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监控能力明显提高,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真正实现嘉陵江航运由复苏走向发展,又由发展走向繁荣的战略目标。

  嘉陵江航运的发展符合国家战略,是国家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对嘉陵江的要求,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也是四川省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的需要,还是四川省重点港口开工建设对嘉陵江航道的需要,再是腹地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嘉陵江航运发展的需要,又是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对嘉陵江水运的需要,还是嘉陵江各梯级开发目的侧重点不同的需要,还是战备及应急机制对水运的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嘉陵江川境段,上起嘉陵江广元铁桥,下至黄帽沱(川渝交界处),全长534km。

  本项目采用航道等级:Ⅳ级;船闸级别:Ⅳ级;航道尺度:肖家河(亭子口枢纽死水位回水末端)以上:1.6×30×33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肖家河以下:1.9×50×48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航标配布:按一类航标配布;对上石盘、亭子口、苍溪、沙溪、金银台、红岩子、新政、金溪、马回、凤仪场、小龙门、青居、东西关、桐子壕、利泽等15级枢纽的库尾变动回水区的48个滩进行整治;对嘉陵江新政电航梯级库区3处河段、金溪电航梯级库区1处河段、凤仪场电航梯级库区2处河段、小龙门电航梯级库区1处河段、桐子壕电航梯级库区1处河段建设护岸工程;对嘉陵江广元铁桥~嘉陵江黄帽沱段设置23处航标工作船码头,并配备航运相应管理设施。工程总占地319.91hm2,其中:永久占地289.48hm2,临时占地30.43hm2。土石方开挖总量621.87万m3(自然方,下同),回填总量为258.61万m3,表土回用26.55万m3,共产生弃方336.71万m3,根据地质勘查和测量,主体工程设计拟将挖槽、疏浚及切边滩、炸礁、拆坝土石方336.71万m3全部就近用于嘉陵江中的深凼填平(规划的抛泥区)。各抛泥区均有足够容量容纳工程弃方,且不影响航道水深。拟新建施工便道23310m/19处,施工生产生活区67处,表土临时堆存场116处。项目计划2013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年,2016年12月建成通车。推荐方案估算工程总投资为134850.3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7480.51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议申请中央解决和地方自筹,无银行贷款。

2 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到2020年全国将形成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其中嘉陵江航道便属于长江水系高等级航道布局方案“一横一网十线”中“十线”中的一线。根据规划嘉陵江广元~合川全长603km将达到Ⅳ级航道标准。按照《嘉陵江航运发展规划(川境段)》确定的建设目标,嘉陵江是四川省构建“一横两纵”主通道的内河航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航运的发展直接影响全省航运的发展。

  本项目就位于该规划河段以内,因此,急需对嘉陵江南充、广安段航道进行建设,使该段航道达到通行2×500t级船舶的Ⅳ级航道标准,以满足国家对长江水系航道规划建设目标的需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3 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整治江段和整治江段内分布的取水口及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江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为,一级保护区从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

(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鱼类三场、珍稀濒危保护鱼类、长江上游特有鱼类

4 环境现状评价

(1)生态环境现状

     航道沿岸分布的植被包括人工植被和自然植被,其中人工植被在沿线植被分布中占主导地位,主要为农作物、果园和人工林;自然植被主要指航道两岸防护林和蔓生的草本及水生植物。航道沿线人工防护林主要以经济林为主,乔木主要有柏木、桤木、枫杨、柳树、油桐、川楝、桉树、杉木、马尾松、香花槐、灯台树等。灌木有枫香、马桑、小叶菝葜、毛叶丁香、冬青等,果树主要有柑橘、枇杷、花椒、青果、枣子等。农作物以水稻、油菜为主分布于航道两侧广大的农村区域,大麦、小麦、豆、甘薯、玉米、蔬菜、瓜、藕等;航道两侧自然生长有芦苇、莲、菱等植物。

    航道沿岸分布的动物主要是人工养殖的禽、畜,包括猪、羊、牛、兔、禽等。

(2)声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工程所在江段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的水质标准(Ⅲ类和Ⅱ类)要求,表明工程所在江段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4)大气环境:监测点SO2、NO2和TSP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现状质量状况良好。

5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5.1水生生态影响和减缓措施

5.1.1 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整个流域及其下游江水含泥沙量短期内势必增大,悬移质泥沙通过改变水体透光性,对浮游植物或藻类的光合作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嘉陵江流域四川段及其下游水体中的初级生产力,导致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的改变。

5.1.2 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航道内游船、客船和货运船只的数量、航运频率将不断增加,油污将不可避免。另外,内河航运和航道疏浚产生的悬浮物、船舶废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将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进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主要是引起水体浊度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水体溶氧量有一定的下降。

5.1.3减缓措施

      由于水生藻类植物绝大多数类群营浮游生活,个体微小,作为水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难以直接针对性的进行保护。为了尽可能保持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应从以下方面进行保护:

      ① 工程施工过程不可避免对藻类植物产生影响,所以施工期间,尽量控制江水的泥沙量;

      ② 切实做好安全爆破作业,尽量控制爆破作业的影响范围;③减少工程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防止水质恶化;

      ④ 及时清理水面漂浮杂物。运营期间,控制船舶污水排放及油污污染。⑤定期对航道水质进行监测,制定相应应对措施。

5.2水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⑴工程对水文情势的影响仅仅局限在工程水域附近,对整个河流的水文情势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⑵根据类似航道整治工程实测资料,挖泥船耙头SS浓度底部为300~350mg/L,表层为230~260mg/L,表层离耙头50m距离处水中SS浓度增加值不超过50mg/L,表层距耙头200m距离处水中SS浓度增加值不超过10mg/L,影响范围一般可控制在作业点周围200m以内。根据工程所在江段地质钻探、河床质和边滩坑测成果,同时结合航道整治疏浚工程实际情况,整治江段河床主要为卵砾石或砂质及卵砾石夹砂等,经扰动后能较快沉淀下来,因此挖泥船施工带来的悬浮物增量远小于上述估算数量,其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将小于上述范围。

     施工期加强与航道沿线各水厂进行协商,合理安排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点的水中施工活动,并控制水中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时在水下疏浚挖泥斗周围设防污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在取水口及其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期间,应通知各水厂增加水质净化投药量及沉淀时间。

     ⑶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或租用农村居民房屋作为施工营地,通过居民房屋中既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⑷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应遵守交通部2005年11号令《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申请南充市海事局和武胜县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垃圾接收船(点)接收处理。由于整治滩险相对分散,单个滩险的疏浚量不大,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发生量相对较小,通过收集处理后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⑸筑坝、护岸(滩)、疏浚、切滩(咀)、炸礁工程等水下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枯水期(避开3~6月鱼类产卵繁殖集中期)内完成。航道管理站码头及筑坝工程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并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不得弃至航道中。

     ⑹航道管理站(码头及站房)施工时,在场地开挖、建(构)筑物周围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并与附近沟渠联通,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沙的污水经排水沟自流汇入沉淀池,待污水中的泥沙沉淀下来之后再排放至附近沟渠。

     ⑺ 航道管理段(站)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用作农肥。

     ⑻ 航道管理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应督促航道沿线的港口配备合格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船舶垃圾接收设施。

     ⑼ 大型船舶应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小型船舶设置储存容器收集生活污水,由南充市和广元市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接收船接收处理。海事部门应加强航道内航行船舶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航道内航行船舶偷排污水现象的发生。

     ⑽ 嘉陵江航道内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概率为0.04~0.08次/年。按航道内航行船舶发生碰撞,造成燃油(柴油)泄漏入江事故,柴油泄漏量按5t估算,航道内一旦发生溢液事故,坠于水中的燃油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均会造成污染影响,并会对事故点附近的饮用水取水口造成污染影响。

     ⑾ 在饮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设置标识牌75块。配备溢液拦截设备、溢液回收设备、工作船1艘等。

5.3环境空气影响和减缓措施

    ⑴根据同类工程施工现场的实测资料,混凝土拌和站下风向50m处TSP浓度为8.90mg/m3;下风向100m处TSP浓度为1.65mg/m3;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三级标准(日均值0.30mg/m3);灰土运输车辆下风向50m处TSP浓度为11.62mg/m3,下风向100m处为9.69mg/m3,下风向150m处为5.09mg/m3,160m处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5.0mg/m3)。

   ⑵其它作业环节如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和堆存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尘污染,在正常风况下,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1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⑶施工船舶、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作业时会排放极少量的有害气体。由于施工作业均在岸边或江面上进行,施工作业又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施工船舶、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有害气体将迅速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⑷航道内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船舶废气。船舶废气为无组织流动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航道范围内,航道两岸分布的城镇及村庄距航道中心线的最近距离在200m以上,航道两岸分布的需特殊保护目标距航道中心线的最近距离在200m以上。航道内航行船舶排放的废气不会对航道两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

   ⑸航道整治后,通过航道的大吨位船舶比例将逐步提高,大吨位船舶的动力设备和防污设施明显好于小型船舶,在年通过货运总量相同的情况下,船舶排放的废气总量比以前将会明显减少。

   ⑹航道整治后,随着航道沿线城镇段护岸工程、绿化工程和旅游开发规划的实施,航道沿线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较大改善。

5.4声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⑴挖泥船施工夜间噪声超标的最大影响范围在50m以内,根据调查,航道两岸分布的城镇及村庄距航道中心线的最近距离在200m以上,航道疏浚期间,挖泥船施工不会对航道两岸分布的城镇及村庄造成噪声扰民影响。

   ⑵施工机械单机噪声昼间最大在距源2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夜间最大在20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夜间基本不施工,因此夜间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有限。航道管理维护站周边均分布有集中居民点,航道管理维护站与最近的居民点之间的距离仅30m,施工将对这些居民点正常生活造成干扰。航道管理站(码头及站房)施工搅拌站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集中区域,距离至少在100m以外。

   ⑶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干扰;特别是严禁夜间实施炸礁爆破。施工点距村庄、集镇等人群集中区的距离不足200m时,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应禁止高噪声施工。

   ⑷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航道内航行船舶的交通噪声。按设计代表船型500吨级机动驳考虑,根据同等级航道实测资料,该类船型15m处的暴露声级约71dB(A),衰减至70dB(A)的距离为17m,衰减至55dB(A)的距离为95m。航道两岸分布的城镇及村庄距航道中心线的最近距离在200m以外。营运期航道内航行船舶噪声超标影响主要位于河道范围内,对航道沿线两岸居民造成的噪声超标影响有限。

   ⑸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以尽量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⑹在航道沿线城镇分布段设置禁鸣标示牌(初步估列44块),提醒过往船舶在城镇段禁止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城镇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6 公众参与

  调查表明,航道沿线群众、当地政府和单位对拟建航运配套工程给予大力支持,他们认为项目建设能改善交通条件,对个人和当地经济发展有利,沿线群众最关心的是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及是否能落实到户,并提出噪声防治以砌院墙和绿化为主减轻影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采纳了公众的意见。

7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经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的第三方单位对设计文件中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可委托广元市环境监测站、南充市环境监测站承当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当地群众、政府的支持,在目前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变且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后,拟建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或消除。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报告认为拟建航运配套工程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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