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选房办法(试行)》等文件政策规定,现将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第十五次集中交房、领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领房范围
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一号安置点所选房源,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二号安置点集中商业以外的所选房源。
二、领房流程
(一)身份核查
领房人持《交房通知书》、《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到接待组核查身份,签到,领取《交房流转表》。
(二)签订协议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合同组签订《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和成本价购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三)缴款
领房人按《协议书》的约定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账户,持银行进账单到收款组换取收据。
(四)验房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验房组,由验房组工作人员陪同现场验房,通过验房后填写《验房交接单》,领取《领房单》、《住房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以及开通水、电、气的《证明》等。
(五)办理物管手续
一号安置点领房人到芸香社区临管委办公窗口(雪峰一号安置点十五号楼下),二号安置点领房人到物管部门办公窗口(雪峰二号安置点十一号楼下)办理物管方面的手续。
(六)领取钥匙
领房人凭《交房流转表》、《验房交接单》、《领房单》和物管方面手续到钥匙组领取钥匙。
三、领房时间
雪峰片区第十四次集中交房领房时间以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gy.gov.cn/)公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四、其它规定
经质检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需整改后才能交房的,领房时间以整改后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因领房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的,责任自负。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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