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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片区统建还房第十五次集中交房领房须知

日期:2014-06-17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选房办法(试行)》等文件政策规定,现将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第十五次集中交房、领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领房范围

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一号安置点所选房源,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二号安置点集中商业以外的所选房源。

二、领房流程

(一)身份核查

领房人持《交房通知书》、《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到接待组核查身份,签到,领取《交房流转表》。

(二)签订协议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合同组签订《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和成本价购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三)缴款

领房人按《协议书》的约定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账户,持银行进账单到收款组换取收据。

(四)验房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验房组,由验房组工作人员陪同现场验房,通过验房后填写《验房交接单》,领取《领房单》、《住房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以及开通水、电、气的《证明》等。

(五)办理物管手续

一号安置点领房人到芸香社区临管委办公窗口(雪峰一号安置点十五号楼下),二号安置点领房人到物管部门办公窗口(雪峰二号安置点十一号楼下)办理物管方面的手续。

(六)领取钥匙

领房人凭《交房流转表》、《验房交接单》、《领房单》和物管方面手续到钥匙组领取钥匙。

三、领房时间

雪峰片区第十四次集中交房领房时间以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gy.gov.cn/)公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在公告交房领房时间内自实际领房之月起一次性计发三个月过渡费。

四、其它规定

经质检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需整改后才能交房的,领房时间以整改后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因领房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的,责任自负。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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