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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日期:2014-07-10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广元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市二次调查于200771全面启动,历时两年半,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等重重困难,20091231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并经国家确认。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统一的调查标准时点,利用国家统一制作的航空航天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依据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要求,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与管理系统的“五统一”要求,严格落实“三下两上”的调查工作组织模式,采取“国家—省—市—县(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查清了全市34县、91个镇、139个乡、2430个村的土地利用利用现状,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掌握了全市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1、耕地:347527.35公顷5212910.25亩)

  2、园地:17415.61公顷261234.15亩)

  3、林地:1057475.13公顷15862126.95亩)

  4、草地:4816.5公顷72247.5亩)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518.27公顷802774.05亩)

  6、交通运输用地:18688.79公顷280331.85亩)

  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156.41公顷782346.15亩)

  8、其他土地:80272.47公顷1204087.05亩)。

  二、全市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全市耕地主要分布于平坝、丘陵和山地下部,其中水田主要分布于平坝、丘陵下部,山地山间槽谷,旱地分布在比水田略高的位置或与水田混合分布。全市耕地分布不均,从耕地总量看,剑阁县、苍溪县分布较多,占全市耕地面积的二分之一,剑阁县耕地总量为90238.87,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97%;苍溪县耕地总量为85589.44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4.63%;利州区分布较少,耕地总量为22476.15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47%

  (二)耕地质量

  从耕地类型来看,全市耕地中水田139205.51公顷,占全市耕地的40.06%;旱地208274.55公顷,占全市耕地的59.93%。从耕地坡度级来看,广元市耕地以6°~15°这个级别较多,达148679.03公顷,占全市耕地的42.78%15°~25°的耕地118623.35公顷,占全市耕地的34.13% >25°的耕地58879.34公顷,占全市耕地的16.94%。耕地中有很大一部分为中低产田,耕层浅薄,肥力不高,抗自然灾害力较弱。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市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同时,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效率还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任务繁重。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二次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根据二次调查采用的技术规程和土地分类标准,林地中不含部分园地、宜林地,草地中不含兼用草地。数据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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