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日期:2014-07-14
来源: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在2010年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结合《意见》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服务业的含义和分类:
《意见》指出,服务业(又称第三产业)是为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对生产者(包括三个产业的生产者)提供中间服务的经济部门和企业的结合,是现代产业体系前沿领域中最重要最活跃的产业形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衡量标志。按照现行的国民经济统计办法,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为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五大实物商品生产部门)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即: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 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 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二、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有什么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建立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性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加快”战略部署的基本要求,是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税源的有效手段,是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发展低碳经济、推进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加速形成的重要抓手。服务业高度发达是现代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目前,全球服务业占全球生产总值的60%以上,其中发达国家占80%左右,发展中国家占50%左右,服务业已经在全球经济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2013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突破9200亿元,增速高出全国1.6个百分点,占GDP比重35.3%,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3.3%,比2012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13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4.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排第13位,比上年提升了8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3.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35.3%)1.6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达到32.85%,比上年提高9.15个百分点,拉动经济增长3.45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
三、《意见》的核心内容:
《意见》明确了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改革开放统领服务业发展大局,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集聚突破与均衡发展相结合,坚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提升传统服务业相结合,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市场主体作用相结合,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强产业,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民生性服务业均衡发展,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互动融合发展。《意见》明确了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积极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游客集散中心和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2009年至2015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2%以上。《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文化业、现代物流业、房地产业、职业教育业、科技信息服务业、金融业七大支柱产业,带动全市服务业发展。
四、《意见》出台了哪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落实税收政策、优惠价格收费、保障土地供给、支持技术创新、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促进就业八个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来支持服务业企业的发展,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运行监测、培育行业组织、培养引进人才、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目标考核七个方面建立保障机制,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广元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