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4〕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以来,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比《规划》要求完成的内容和进度,目前还有大量项目未启动,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推动各级各部门及时补清旧账、不欠新账,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务必对照《规划》以及《广元市“十二五”期间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计划未完成任务统计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工作进度表,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查漏补缺,确保在2015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规划》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中心、突出重点抓好推动,尤其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以及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等方面,要敢于创新思路,狠下功夫,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科学谋划,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谋划、调整工作任务,将《规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级本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市政府将以《规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为重要依据,对各级各部门实施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广元市“十二五”期间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计划未完成任务统计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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