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森林湿地公园公厕建设工程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发改函〔2014〕15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该工程监理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山森林湿地公园公厕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湿地公园内
3、工程建设内容:修建公厕3座,配套建设管网等设施设备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7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资金及其他渠道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查验原件。参加比选时,投标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三、监理服务费发包价及确定方式
1、本项目监理发包价2.2万元
2、按比选公告要求查验资格符合条件后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四、比选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金额: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2、缴纳方式:开标现场缴纳
3、退还方式:未中选单位现场退还,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凤鸣路1号(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楼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四楼会议室
七、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开标时持以下资料到现场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7、比选申请函原价。
比 选 人: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39-3242942
日 期:2014年8月28日
比选申请函
致: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南山森林湿地公园公厕建设工程监理比选比选公告及其他文件,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及工程图纸、发包价、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委 托 人: (签字)
地 址:
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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