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4〕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16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
成 员:袁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和林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 镇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侯丰荣 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尹 斌 广元银监分局副局长
张科儒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市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市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局长唐小平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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