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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青溪镇鲁班石饰面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4-11-26 来源:市环保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川县青溪镇鲁班石饰面花岗岩项目;

2)建设规模:开采花岗岩矿石荒料4.0m3/a

3)服务年限:13a

4)矿区面积:0.1066km2

5)开采标高:+2000m~+1800m

6)开拓方式:露天开采,汽车运输;

7)项目投资:总投资736.5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废气: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噪声:施工机械噪声;

固废: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营运期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废气:扬尘、油烟;

噪声:生产机械噪声、爆破噪声(震动);

固废:生活垃圾,开采废石;

生态: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地表防尘;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作地表防尘洒水;

废气:针对扬尘采用防尘洒水,硬化地表;

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与器械,夜间禁止打桩,其它高噪声设备和机具的夜间施工作业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并且要公告于周围居民,取得谅解;

固废:土石方用于场地平场;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处理点;生活垃圾做到每天专人专车进行清运,避免抛洒,清运到指定位置;

生态:土石方集中堆放,减少占地和对地表植被破坏的范围;土石方随挖随填,缩短裸露时间;对生态破坏区域及时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提高项目区域绿化率。

2)营运期

废水:雨污分流,矿区上游及两侧修建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储水池,用于生产采掘面防尘;雨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储水池,用于生产采掘面防尘;

废气:油烟废气通过排气扇或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生产扬尘采用洒水防尘;

噪声: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安装消声减振基座后可达相关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生产废石运至废石场集中堆存;

生态:集中堆放废石和覆土植被;对开采结束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川县金泰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川县青溪镇魏坝村

建设性质:新建联系方式:13778153499

邮编: 628109联系人:李小兵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610064    电话:028-85462800    传真:028-85462900

通讯地址:成都市望江路274信箱川大西南资环所

联系人:任先生邮箱:4225199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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