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立部分市、县(区)地税机构的通知》(川编办发﹝2014﹞34号),我局决定成立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原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内地方税的税源管理工作,并对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职能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广元市市城区地方税的纳税服务、市本级地方税数据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负责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其管辖的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范围、内容与原办税服务厅一致)。
办公地点: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办公室、收入核算科、纳税评估科、风险控制科、综合业务科办公地点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889号(市地税局办公大楼三楼);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征收科(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在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新的职能职责运行。因机构职能调整、办公地点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0839-3313505,12366。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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