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青川县碑垭新材料产业园固废处理配套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材料

日期:2015-01-08 来源:市环保局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青川县碑垭新材料产业园固废处理配套工程

建设内容: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2亩,填埋区总库容为169.56m3,年处理规模26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3年,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日处理200m3渗滤液。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填埋场、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挡渣坝、截(排)洪沟、渗滤液中转调节池、污水处理系统以及配套供电供水、值班用房等。

建设单位:青川县碑垭固废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川县竹园镇芦山村碑垭新材料产业园东侧山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993.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8.36万元,占总投资的12.48%

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19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于20139月完成了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2月开始建设,201311月完成建设成后并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入渣量分别575.64吨、560.32吨,处理渗滤液分别162m3156m3,入渣量工况负荷分别为82.2%80.0%渗滤液处理量工况负荷分别为81%78%,符合验收监测期间对工况的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四川省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通过采取适时碾压、加湿、临时覆盖、及时复土等措施防治;渣场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化学沉淀预处理氨氮+A/O生化”综合污水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污泥经脱水干化后送本渣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送青川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该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环保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该公司制定了《污水站岗位工序操作规程》、《尾渣入库作业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废渣库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废渣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公众意见调查表显示对项目的支持率为100%

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元环境监测站于2014121617日对该项目污染源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生产能力的75以上。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10处颗粒物排放浓度0.126mg/m30.271mg/m3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标准评价,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3生产废水监测结果: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中pH值排放浓度7.968.01(无量纲)、悬浮物排放浓度11mg/L13mg/L、化学需量排放浓度12mg/L15mg/L氨氮排放浓度0.204mg/L0.267mg/L,处理效率为89.1%、石油类排放浓度0.15mg/L0.27mg/L磷酸盐排放浓度0.47mg/L0.49mg/L、氟化物排放浓度0.49mg/L0.97mg/L挥发酚排放浓度未检出、总锰排放浓度1.30mg/L1.56mg/L,处理效率为97.3%、总铅排放浓度未检出、总锌排放浓度0.096mg/L0.286mg/L、总铜排放浓度0.0041mg/L0.0042mg/L六价铬排放浓度未检出,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评价,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4地下水监测结果:项目1#2#地下水监测井水质中pH值浓度7.858.03(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浓度0.6mg/L0.7mg/L氨氮浓度0.027mg/L0.035mg/L、氯化物浓度2.67mg/L3.85mg/L,氟化物浓度0.41mg/L0.52mg/L,硫酸盐浓度30.6mg/L47.5mg/L挥发酚浓度未检出,总锰浓度0.0019mg/L0.0088mg/L,总铅浓度未检出,总锌浓度0.009mg/L0.038mg/L,总铜浓度0.002mg/L0.006mg/L六价铬浓度未检出,总大肠菌群浓度8L /个~14L /个,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1Ⅲ类标准评价,除总大肠菌群外,其余指标续两天均达标。

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40.3dBA)~46.0dBA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评价,连续两天均不超标。

6、公众调查:验收监测公众调查,100%的受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15日至19日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苴国路550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电话:0839-3310869

联系人:马超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