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征集公告
日期:2015-02-28
来源: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为充分展示优秀旅游城市风貌特色,丰富城市照明景观效果,提升城市整体市容形象。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广元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征集内容
广元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三、项目范围
以《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及相关规划为基础依据,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主要地段、山体及城市景观界面、城市街道、沿江河的主要建筑、桥梁、广场、景观节点、公共绿地等内容进行系统布局和整体设计。
四、总体要求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充分结合广元发展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低碳节能、远近结合、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服务于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为指导,提出规划总体定位和建设目标。根据空间环境特征,构建层次分明、结构清晰、强化重点、特色突出的城市照明体系。
根据整体布局原则,近期对沿江、沿河两岸的重要节点、重要建筑和蜀门南北路、利州东西路沿街重要建筑进行详细夜景亮化设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实施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发布征集信息,采取现场报名与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截止。
(四)报名文件资料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复印件,单位资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情况:有类似规划设计案例的并附类似项目主要成果及合同。
3.项目组成人员介绍,包括设计人员资质、主要业绩。
4.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组织过类似规划项目的编制,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
5.根据项目总体要求,提出项目设计理念、项目计划书等。
6.按相关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报价,并说明其收费依据。
7.报名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组成人员结构合理、成员组成稳定,并承若设计团队有充足的时间保证,组成人员真实有效,项目负责人能在各阶段亲自来广元汇报阶段方案。
上述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征集单位有权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五)报名须知:
报名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规范填写报名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现场报名应将报名文件送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编研中心;邮寄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与征集单位电话预约报名,邮件快递外包装不算密封,不按要求装订报名文件的,视为无效应征报名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选。
六、评选方式
(一)组织单位将根据有意参加本次夜景照明规划的报名规划设计单位实力、信誉、设计水平、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项目规划思路、项目报价等情况进行比较筛选,通过资格审查择优选出一家报名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本次项目设计,并向其发出规划设计邀请函。未被选定的设计单位不再另作通知。
(二)被邀请参加该规划设计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在收到规划设计邀请函后,如确认参加本次规划设计项目,应递交参加规划设计确认函。被评选出来的设计单位进场前,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价格谈判确定规划经费。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单位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加本次报名的单位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三)报名单位必须对主办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
(四)本次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单位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编研中心。
邮 编:628017
联系人:黄 轲
电 话:0839-3269935
传 真:0839-326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