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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保障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

日期:2015-12-30 来源:市政府办

广元市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保障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

通       告
(第5号)

甘肃陇南锑污染事件发生后,在环保部的大力指导下,甘肃、陕西、四川三省全力应对处置。目前,甘肃境内污染源头得到了有效控制,嘉陵江广元段各监测断面全天各时段锑浓度值已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标准,总体反映,嘉陵江流域水体质量已趋于稳定。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建议,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于12月31日解除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保障供水应急处置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沿江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恢复从嘉陵江提取生产生活用水。
二、沿江县区分指挥部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要优化后续工作方案,做好嘉陵江水质跟踪监测、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广元市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保障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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