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司听公〔2016〕1号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定于2016年3月30日15时,在广元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就四川蜀道律师事务所涉嫌疏于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请于2016年3月23日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的手续,领取《听证出席证》。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广元市司法局法制科
联系人:杨雪梅
电 话:3241834
地 址:广元市蜀门北路二段56号
广元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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