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公开征集《广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
二、项目内容
广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广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在充分分析广元历史文化及现状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广元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总体思路,并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中的8大类、64项指标,逐一分析对比,找寻差距,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成果要求图文并茂,其中重要节点、重要道路、重要公园绿地景观提升应作为重点。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册和规划基础资料三部分。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应达到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文件的要求。规划方案最终审定以通过市专委会、市规委会评审为准。
三、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及本公告要求。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园林工程师职称,具有长期从事专项规划设计的经历;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园林师资格;
(四)项目技术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至少有5名以上规划、建筑、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或执业注册人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发布征集信息,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2:30分(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市法院背后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楼11楼8号)
(四)报名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申请人须按照后附的报名文件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报名文件。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规范填写报名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应将报名文件一式五份送至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五)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评选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二)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0 万元(通过市专委会评审后付30%,市规委会评审后付30%,余下40%在全部规划成果提交后一次付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3: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12楼2会议室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人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三)申请人必须对征集人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
(四)本次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楼内)。
联系人:谯女士 0839-3236602
咨询人:蒲先生 13508060952
传 真:0839-3239732
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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