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征集公告
日期:2016-07-22
来源: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一、征集单位及项目名称
征集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征集项目:广元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二、项目范围及规模
按修编后总规确定的范围, 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三、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为目标。依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以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6类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为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四、应征要求
(一)报名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资料报名与邮寄资料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18:00截止。
(四)报名文件资料要求
1、应征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 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加盖单位鲜章。
2、业绩: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类似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获奖或委托方评价情况)。
3、项目组成员:直接参与项目人员职称、专业、在该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应征单位应保证组成人员结构合理、稳定、真实有效,并保证项目负责人能在各阶段亲自来广元汇报阶段方案。
4、项目计划书:需含所采用相关规范、规定等内容及工作方案。
5、报价:需有收费名称、参照标准、报价汇总、说明等。
上述所提供资料如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征集单位有权向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取消评选资格。
(五)报名须知:
报名文件应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密封后在封面上规范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邮递或快递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祝高明收),并电话告知收件人。报名文件以邮戳或快递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快递外包装不算密封,报名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不参与评选。
五、设计周期
以核发中选通知书次日起150天内完成。
六、评选办法
(一)由征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评选会,根据应征单位资质信誉、实力水平、业绩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分数从高到低选出一家应征单位进入下一谈判环节。
(二)征集单位将与中选单位进行项目合同价格谈判,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项目的中选单位。未中选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法律责任
(一)应征设计单位所有文件及资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应征设计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征集单位支付项目设计费后,项目成果归征集单位所有,未经征集单位允许,转让、使用成果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它事项
(一)所有应征单位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应征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三)应征单位必须对征集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元市城乡规划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邮 编:628017 电 话:0839-3260125
联系人:祝高明 18113695380
咨 询:佘海园 18113695716